机构管治架构

政策、注册 及监督委员会

政策、注册及监督委员会就有关的管治议题的政策研究和指引事宜;注册及认可核数从业员、执业单位及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及监督香港会计师公会执行指明职能的事宜,向董事局提供建议,以提高审计和财务汇报的质量。

李佩珊女士
主席

李女士是恒生银行全资附属公司──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董事兼行政总裁,同时亦是内地首家外资控股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董事。

 

李女士毕业于香港大学,获社会科学学士学位,亦持有由香港科技大学及美国纽约大学斯特恩商学院颁发的环球金融理学硕士。为致力服务社会,李女士亦在港担任多项公职,包括《证券及期货(杠杆式外汇交易)(仲裁)规则》仲裁委员会主席、以及法律援助服务局之成员、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产品咨询委员会成员及香港总商会中国委员会成员。李女士亦被邀请为Beta Gamma Sigma香港科大分会及香港金融学院之会员。

李开贤先生
副主席

李先生在伦敦和香港的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超过30年的会计、审计和财务管理经验。他于 2011年从毕马威退休,当时是毕马威香港、中国内地及亚太地区风险咨询业务的主管合伙人。自毕马威退休后,他曾在多家公司和法定公营机构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香港内部稽核师学会的理事及前任会长。他目前担任两家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先生是香港会计师公会及英格兰及威尔斯特许会计师公会的资深会员,以及董事学会及内部稽核师协会的准会员。

冯孝忠先生, 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
成员

冯先生是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执执行董事兼首席财务总监,亦为是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非执执行董事。彼为他毕业于香港大学文学本科及岭南大学荣誉院士香港大学文学本科,是岭南大学荣誉院士。前为,曾担任恒生银行之执行董事兼环球市场及资本市场业务主管银行之执行董事兼环球市场及资本市场业务主管。彼为冯先生亦是香港理工大学会计及金融学院専业应用理工大学会计及金融学院専业应用教授(金融),香港恒生大学兼任教授教授(金融),以及香港恒生大学兼任教授。

熊运信先生,荣誉勋章
成员

熊运信律师是香港律师会前会长,现时,熊律师亦是律师会法律教育委员会主席和刑法及诉讼程序委员会主席。

 

此外,熊律师以个人身分服务于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商务及经济发展局设立专业服务协进支援计划委员会、审核委员会(电影检查)、当值律师服务委员会、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纪律审裁组、司法人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以及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

 

熊律师亦是香港树仁大学客席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客座教授,及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法律专业学系刑事辩护兼职讲师。

雷祺光先生
成员

雷先生曾任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市场监察部执行总监(2006年8月至2019年8月)。在证监会任职期间,他曾担任投资者赔偿基金委员会和证券赔偿基金委员会主席,以及咨询委员会、投资委员会和证监会(香港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成员。他亦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法定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他曾在美国和香港的多家金融机构工作,负责存款和贷款、资产管理和投资银行业务。
萧伟强先生
成员

萧先生为香港会计师公会 (HKICPA) 与及英国及韦尔斯特许会计师学会 (ICAEW) 的资深会员。 萧先生于1979年在英国雪菲尔大学毕业, 随即加入毕马威英国曼彻斯特办事处及于1986年调回毕马威香港事务所,并于1993年成为毕马威香港事务所审计合伙人。由2000年至2002年期间,彼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首席合伙人职务,及由2002年至2010年3月期间,彼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担任北京首席合伙人职务,并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华北区首席合伙人。 萧先生目前为数间香港上市公司和新加坡上市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Paul Smith先生
成员

Smith先生是独立公司董事。他于2015年1月至2019年9月担任特许金融分析师学会主席兼行政总裁。此前,他拥有及经营香港对冲基金集团Asia Alternative Asset Partners。 他于1996年首次来到香港,经营百慕大银行的证券服务业务,并出售予汇丰银行,随后担任汇丰银行另类基金服务业务的全球负责人。 从1984年到1995年,他在Ermitage International担任欧洲基金经理,于任期的最后7年中担任首行政总裁。他是英格兰和韦尔斯特许会计师的成员、特许金融分析师,并持有牛津大学的文学硕士学位。
谢秀玲女士
成员

谢女士现任九龙仓集团有限公司及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她是汇丰公积金受托人(香港)有限公司的 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担任该公司董事会主席。她曾经担任医院管理局的财务总管及总监(财务及资讯科技服务),现为香港中文大学赛马会公共卫生及基层医疗学院的客座教授。谢女士为商业咨询组专业会计师成员、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及香港董事学会资深会员。

胡家骠先生
成员

胡先生拥有30年执业律师经验,并同时拥有20年投资银行经验。他专门从事涉及与上市公司相关的商业及公司事务,现为一家香港上市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胡先生是香港律师纪律审裁团之副召集人及根据《金融机构(处置机制)条例》(第628章)委任为处置补偿审裁处之委员团成员。此外,他现为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之收购及合并委员会 及收购上诉委员会之委员,彼亦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之上市复核委员会之委员。

俞伟峰教授
成员

​俞教授是香港城市大学的教授。 他的教学和研究领域包括公司治理,公司财务和资本市场。 此外,他还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的非执行独立董事。 他也是特许金融分析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