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及监督
持有执业证书的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执业法团可登入会财局的网上申请系统进行:
- 执业证书的年度续期;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法团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注册的年度续期;及
- 申请注册为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监督
使命
作为香港会计专业的独立监管机构,会财局的职能之一是监督香港会计师公会(公会)履行其法定职能。会财局的策略目标是确保公会在履行其法定职能时的责任、诚信和效能。
会财局透过观察、监测、评估并向公会提供建议来实现监督公会的策略目标,尤其关注对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的领域。透过这些行动,会财局将可实现提升香港财务汇报及审计质素、维护香港作为具竞争力的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以及履行促进会计行业健康发展的法定职责的最终目标。
监督范畴
根据《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会财局监督公会执行以下法定职能(指明职能):
- 借举办考试,并以所需的其他方式行事,以确定某些人士是否合资格注册成为会计师,并处理关乎会计师注册的申请及其他事宜;
- 与香港以外的地方的会计团体,安排会计师资格的相互或交互认可;
- 就会计师的持续专业进修,设定要求;
- 发出或指明会计师的专业道德标准,以及发出或指明会计师的会计、核数及核证执业准则;及
- 就合资格注册成为会计师及会计师的持续专业进修,提供培训。
根据《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为履行上述监督职能,会财局可:
- 要求公会就执行的指明职能,提供资料及定期报告;
- 对公会执行的指明职能,进行评估;及
- 就公会执行的指明职能,如会财局信纳符合公众利益,会财局向公会作出书面指示,而公会必须遵守指示。
为让会财局有效履行其作为香港独立会计专业监管机构的法定监督职责,会财局与公会签署了《监督安排协议声明》。
更多相关资讯,请参阅会财局对公会执行指明职能的评估报告。
刊物 | 日期 |
2024 监督报告 | 2024年 9月 |
2023 监督报告 | 2023年 11月 |
2022 监督报告 | 2022年 11月 |
2021 监督报告 | 2021年 12月 |
2020 监督报告(仅英文版本) | 2020年 12月 |
协议声明 | 日期 |
修订监督安排协议声明 | 2022年8月 |
监督安排协议声明 | 2019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