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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汇局发现核数师未能适当处理已识别的错报,并在确定整体重要性时未有适当运用专业判断
2021年12月23日

财汇局采纳了一份调查报告,指出一间上市实体(以下称上市实体)的核数师(以下称核数师)未能:

  1. 适当处理一间上市实体截至 2017年3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称相关财务报表)中收购子公司应付代价计量的错报;以及
  2. 在确定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时适当地运用专业判断。

根据经修订的财务汇报局条例的过渡性条文,由于相关审计已于 2019 年10月1日前完成,财汇局已将该调查报告转介香港会计师公会,以决定是否需要采取任何纪律处分。为免影响纪律处分程序,相关人士之名称将不会于此时公开。

有关个案由一家监管机构于2018年3月转介至本局,本局随后于2018年9月6日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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