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有效运作指引
持有执业证书的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执业法团可登入会财局的网上申请系统进行:
- 执业证书的年度续期;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法团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注册的年度续期;及
- 申请注册为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审计委员会有效运作指引-甄选、委任及重新委任核数师
尽管核数师对审计质素有主要责任,但审计委员会亦可透过有效履行其各项职责以协助确保审计质素。 这些职责包括其须负责就委任、重新委任及罢免核数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批准核数师薪酬及委聘条款,以及处理任何有关核数师辞任或罢免的问题。
指引概述了审计委员会于甄选及委任核数师时应考虑的两个关键因素——审计质素和审计费用。
- 审计质素,在重新委任现任核数师或选择核数师时,应是决定性因素。 审计委员会在评估审计质素时,应考虑会计师事务所的管治及领导、对相关道德要求的遵守情况、行业知识和技术能力、项目执行、与审计委员会的沟通及互动、近期内部及外部查察的结果以及监管行动。 在重新委任现任核数师时,审计委员会亦应考虑其以往审计项目的成效。
- 审计费用,应能够让会计师事务所分配具备适当专业知识及经验的充分资源,使审计能按专业准则以及适用法律法规要求进行。 审计委员会须就会计师事务所收取比现任核数师或竞争对手更低的审计费用提出质询,并确信其没有意图依靠获得额外或较高利润的非审计服务,以补贴其审计工作的成本。
指引还概述了审计招标程序的主要阶段,并提供如何有效进行审计招标的指引,以及审计委员会在核数师辞任或审计委员会就应否罢免核数师时应考虑或执行的一些关键事项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