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本局

協議聲明及諒解備忘錄

 

《監督安排協議聲明》

為使財務匯報局有效地履行作為香港獨立核數師監管機構的法定職能,財務匯報局與香港會計師公會於2019年簽訂《監督安排協議聲明》。

《修訂監督安排協議聲明》

財匯局與香港會計師公會於2022年8月16日簽署《修訂監督安排協議聲明》​1,當中涵蓋會計及財務匯報局在會計專業規管制度的進一步改革於2022年10月1日生效後,就監督香港會計師公會履行法定職能方面的更廣泛責任。

監督安排協議聲明​
修訂監督安排協議聲明

諒解備忘錄​

會計及財務匯報局相信,金融市場的全球化和跨境投資活動的增加需要監管機構之間更多的合作和相互依賴。多年來,會計及財務匯報局一直通過簽署諒解備忘錄促進與香港,中國內地和海外監管機構的有效合作,以加強對投資者的保障。本局與下列監管機構及專業團體簽訂了諒解備忘錄:

相關文件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23)
香港警務處 (2022)
廉政公署 (2021)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1)​​
香港會計師公會 (2021)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2021)
香港會計師公會 (2008)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7)
保險業監管局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