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和查訊
持有執業證書的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和執業法團可登入會財局的網上申請系統進行:
- 執業證書的年度續期;
- 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法團和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註冊的年度續期;及
- 申請註冊為註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
投訴
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會財局)獲賦予監管會計專業的職能。有效的會計專業監管制度,對促進商界發展極為重要,及對維持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發揮關鍵作用。
你可就誰作出投訴? | 你可就甚麼事宜作出投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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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在失當行為 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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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實體財務報表中不遵從會計準則或其他規定的事宜 (例如上市規則及公司條例等) |
如果你作為會計師、於會財局註冊或認可核數師或上市公司的僱員,在日常工作中或從與他們關係密切的來源獲得了他們的潛在不當或失當行為的資料,你可以向會財局舉報。
請注意會財局不會跟進有關運算失誤、印刷或語法錯誤及/或對財務報表構成極輕微財務影響的表逹事項。
此外,會財局亦不會處理纏繞性、出於誤解或具惡意成分的投訴。
會財局無權干預、裁決或介入商業糾紛,如收費糾紛、違約、合夥糾紛和股東糾紛。
投訴前
會財局需要準確和完整的資料以評估有關對失當行為或不遵從事宜的指控。因此我們鼓勵你提供以下資料:
- 會計師、執業單位及其註冊負責人、認可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及/或涉事機構的全稱及聯絡資料;
- 按時序描述所指控的失當行為或不遵從事宜;
- 與指控相關的文件或紀錄;及
- 你的姓名及聯絡方式。
下述因素有助會財局評估你的投訴:
- 就指控提供清晰和精簡的解釋
- 就涉及重大影響的失當行為或不遵從事宜作出說明
- 有充分和適當證據支持的指控
不合理、持續或重複作出投訴會影響會財局的投訴處理過程。如投訴人在獲知會財局的評估結果後仍就相同個案持續提出相同或與之前大致相若的投訴,但未能提供任何新的證據及相關資料,會財局或不會回應該投訴人就該投訴提交的信函。會財局會將此安排及理由以書面形式告知投訴人。
有關更多資訊,請參閱投訴指引。
如何向會財局作出投訴
網上提交
電郵或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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