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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匯局根據與國家財政部監督評價局簽訂的審計監管合作備忘錄取得審計底稿後完成的第二宗調查
2021年8月23日

2021年8月12日,財匯局採納了一份調查報告,報告指出一家上市實體的核數師未能察覺該上市實體截至2017年3月31日止的綜合財務報表(以下稱2017年財務報表)中,出現與可供出售股權投資(以下稱該投資)的減值評估有關的重大錯報。此乃自財匯局根據與國家財政部監督評價局簽訂的審計監管合作備忘錄,得到監督評價局協助而取得審計底稿後所完成的第二份調查報告。

根據經修訂的財匯局條例的過渡性條文,由於相關審計已於 2019年10月1日前完成,財匯局已將該調查報告轉介香港會計師公會,以決定是否需要採取任何紀律處分。為免影響紀律處分程序,相關人士之名稱將不會於此時公開。詳情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