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方便」作為認可數碼識別系統

使用 「智方便」作為認可數碼識別系統以進行客戶盡職審查

背景

自 2023 年 6 月 1 日起,《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下稱《打擊洗錢條例》)容許會計專業人士1 在進行指明交易2 (如信託或公司服務)時,使用由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會財局」)認可的數碼識別系統作為可靠和獨立來源的文件、數據或資料,以進行客戶盡職審查。

有見及此,會財局認可「智方便」作為達到上述目的之數碼識別系統。「智方便」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開發及營運,現已開放予會計專業人士應用於其網上業務。

申請程序

會計師或執業單位(即執業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及執業法團)如欲在其網上服務採用「智方便」,可申請加入由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 (資科辦)與數碼港合作推行的沙盒計劃,進行功能測試和其他程序。

申請必須通過會財局提交,請將以下資料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申請者類別 所須資料
於會財局註冊的執業單位
  • 執業單位名稱
  • 執業單位註冊編號
  • 聯絡人姓名
  • 聯絡電話
  • 聯絡電子郵件地址
  • 一份同意會財局將上述資料轉交由資科辦與數碼港合作推行的沙盒計劃支援小組的聲明

申請必須透過在會財局註冊的電子郵件地址提交。

於香港會計師公會註冊的會計師
  • 姓名
  • 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編號
  • 聯絡人姓名
  • 聯絡電話
  • 聯絡電子郵件地址
  • 一份同意會財局將上述資料轉交由資科辦與數碼港合作推行的沙盒計劃支援小組的聲明
  • 由香港會計師公會於提交申請前一個月內發出的公會會員身份書面證明3

 

在核實申請人的執業單位或會計師身份後,會財局會將申請轉交至資科辦與數碼港合作推行的沙盒計劃支援小組作進一步處理。 沙盒計劃支援小組將直接與申請人聯絡以完成其餘程序。

有關「智方便」及沙盒計劃的詳情,請分別瀏覽http://www.iamsmart.gov.hkhttps://iamsmart.cyberport.hk/

查詢

如有任何疑問,請電郵至[email protected]與本局聯絡。

 

 

1 根據《打擊洗錢條例》,「會計專業人士」是指在香港會計師公會註冊的會計師或在會財局註冊的執業單位(即執業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或執業法團)。

2 有關必須採取指定的客戶盡職審查措施的指明交易清單,請參閱香港會計師公會的《專業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F 部分—《專業會計師反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只備英文版本)第 600.2.1 和 600.2.2段。

3 有關申請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身份書面證明的程序,請參閱香港會計師公會常見問題(只備英文版本)第二十條。